06_校園無線網路管理規定

臺北市立萬華國民中學無線網路管理規定
1    本辦法係依據本校「資訊安全政策」、「資訊安全管理規範」及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制訂。
2    為有效管理無線網路資源,提供全校教職員生最佳的無線網路使用環境,特制訂本辦法。
3    全校無線網路使用者與相關人員均需遵守本辦法。
4    無線網路之使用,不得違反「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。
5    本校無線網路之主要使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及學生。
6    訪客、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需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,須由相關單位向資訊組提出申請,核可後方得使用。
7    所有人員在第一次使用無線網路時,須經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無線網路認證,驗証通過後始得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。
8    無線網路流量管控方式另訂於「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」。
9    為避免干擾無線網路之運作,校內不得私架無線網路基地台。
10  無線網路基地台不可對資訊設備進行 DHCP 之位址發放,所有 IP 位址統一由資訊組管控設備發放之。
11  本辦法經資推會審議通過,呈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